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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 借 规 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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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为向读者直接揭示藏书,便于读者进库选书,本馆外借实行全开架服务。
*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他人。
*读者凭借书证入库借阅书刊,请将随身所带提包交寄
存处保管。
*每册图书借期30天,每次借书1-2册。借期内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15天,如超期每册书每天收超期费0.10元。
*借书证遗失,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挂失,挂失期间暂停借阅。
*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,请勿在书刊上圈点划号、批字涂抹、撕毁污损、撕掉书中条形码。违者按本馆《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》处理。
*借书时请读者仔细检查,发现破损即请工作人员盖上"破损章",否则按本人破损办理。
*严禁窃书,违者重罚并取消借书资格。
*发生电脑故障或停电等情况,读者须听从管理人员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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